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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製作協尋啟示張貼於遺失地點附近的店家,因為動物通常會在附近活動(除非有民眾帶走)。
2. 請當地鄰里長廣播協尋或詢問當地消防隊、警察局是否有民眾拾獲犬、貓。
3. 每日查詢此網站,是否有您的犬、貓在園區收容。
4. 有植入晶片的動物須自行至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完成寵物遺失申報。
5. 可以在此網站的”協尋刊登”中刊登您走失的動物資訊及上傳照片等資料。
1.須原飼主攜帶年滿20歲的身分證或駕照至園區填寫領回犬、貓切結書,並繳交下列規費。
飼料及場所管理費用
按日計算
200
狂犬病預防注射費用
有近一年內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
0
無近一年內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
140
晶片成本及植入費用
已植入晶片
未植入晶片
300
寵物登記費用
已絕育犬貓
未絕育犬貓
100
2.若是有晶片的犬貓要領回,需晶片登記主人親自帶身分證到園區辦理領回手續;若是晶片登記的主人無法親自到園區辦理領回手續,可以把晶片登記主人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委託書交給要來辦理領回的人,才能辦理領回手續。
領養者須攜帶年滿18歲並攜帶身分證或駕照以及飼養動物的環境照片,於動物保護教育園區開放參觀時間(週二、四、五、六、日上午09:30-12:00;下午13:00-16:00,至現場挑選動物,經獸醫師評估適合領養該動物時至園區行政中心辦理領養手續(影印身分證等辦理寵物登記等事宜,如已有指定動物欲認養之情況時,亦可於非開放時段,辦理認養手續,然目前為提高認養率,無須繳納手續費用); 另貓咪及幼犬建議自備硬式提籠,成犬則請準備牽繩並安排適合的接送交通工具。
「桃園市犬貓收容及處理收費標準」已於106年4月11日正式發布,將於106年4月13日起正式實施,依照規定收取相關規費。並於106年4月13日起,領養犬貓一律免費。
相關法規資訊詳見以下連結:
桃園市犬貓收容及處理收費標準
領養動物 尋找家犬(貓)
動物編號:
入園日期: 自 至
類別: -- 請選擇 -- 犬 貓
性別: --全部-- 公 母
年齡: --全部-- 幼年 成年
毛色: --全部--
品種: --全部--
體型: --全部--
來源區域: --全部-- 中壢區 平鎮區 龍潭區 楊梅區 新屋區 觀音區 桃園區 龜山區 八德區 大溪區 復興區 大園區 蘆竹區 其他
收容狀態: --全部-- 收容中 已領養 轉運站已領養 已領回 已中途 寄養安置 逃跑 絕育後回置 後送醫院醫療 市區認養中心 中途已結案 寄養安置已結案 犬隻行政委託 犬隻行政委託已領養 哺乳貓行政委託 哺乳貓行政委託已領養 醫院傷病死亡 醫院人道處置 生理耗弱死亡 其他 狗來富計畫 委託代養
動物舍區: --全部--
今日日期: 2023/09/22 瀏覽人次: 001942411